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东莞市企业登记管理条例》,公司注销办理所需手续如下:
1.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:公司进行注销前,董事会或股东会应当进行决议,决定公司注销事宜,并选举或聘任清算组织。
2. 清算组织的任命:公司应当任命清算组织,负责公司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事宜,清算组织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清算情况。
3. 清算公告:公司应当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,公告应当包括公司名称、注册号、清算组织的名称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并说明债权人应当在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向清算组织报告债权情况。
4. 缴纳税费:公司在清算过程中需缴纳应纳税费,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、印花税等。
5. 提交注销申请:清算组织在清算工作完成后,应当向东莞市企业登记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,注销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销申请表、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、清算组织报告、清算公告等。
6. 审核批复:东莞市企业登记管理局接收注销申请后,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,审查无误后,出具公司注销批复。
7. 公告公告注销:东莞市企业登记管理局在批复公司注销后,将公告公司注销信息,同时受理债权人的申报债权。
总的来说,公司注销办理的手续相对繁琐,需要公司全体成员和相关部门的配合,注销涉及的税务、财务、监管等方面都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注销程序合规。

